北京工程咨询节能专篇 >> 北京市“十一五”时期能源发展及节能规划发布

北京市“十一五”时期能源发展及节能规划发布

  六、主要任务

   “十一五”时期,能源设施建设将注重能源安全、能源节约、统筹城乡和体制建设等方面,重点建设六大任务:

  一是加强能力建设。

  加快电网、天然气管网、供热管网和热源、成品油储运设施等能源基础设施的建设,完善市内能源接收体系。

  增强500千伏环网为基础构架的本地电网。在现有昌平、顺义、房山、安定4座500千伏变电站基础上,增加门头沟、通州2座500千伏变电站,形成六个不同方向的外来电力接收通道。同时,新建城北、城南、朝阳、海淀4座城区500千伏变电站。

  增强电力调峰和集中供热能力,建设太阳宫、郑常庄、电子城、亦庄燃气热电厂,新增供电能力150万千瓦和供热面积2500万平方米。

  增强天然气供应和接收供应能力。继续完善陕京二线输气工程,建设曹妃甸液化天然气工程,“十一五”期末力争实现西部气源和东部LNG两方供应;建设华北油田地下储气库工程;完善室内天然气管网,实施六环路4.0MPa高压环网及配套工程,新建、改建天然气管网工程约2000公里。

  增强多元供热能力。完善热网,改善工况;市区新建热力管网90公里;基本完成新城的集中供热改造。

  增强油品储运能力。建设六环路成品油输送管道,建设自燕化至首都机场的航空煤油输送管道,扩建首都机场航煤油库。结合京津冀地区成品油输送管道的建设,增加储备油库3—4座。

  二是大力推进能源节约。

  实施节能优先战略,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基础,以建筑节能为重点,以政府节能为示范,以法规建设为保障,强化措施,狠抓落实。

  继续实施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,提高第三产业的比重;发展“双高双低”产品,淘汰和禁止高耗能产业和产品的发展;按计划实施高耗能企业的改造,加快实施首钢、焦化厂、化工二厂、有机化工厂等高耗能企业的搬迁调整,推广使用节能设备和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;改造工业锅炉系统,提高锅炉效率,提升水泥、化工、发电等行业的余热回收利用水平。

  大力推进建筑节能,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65%的设计标准;对现有建筑逐步实施节能技术改造;实施北京市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,建立和完善节能建筑监理、验收机制和市场准入制度;政府机构和政府投资项目在围护结构、采暖空调系统、照明系统等方面带头采用节能设计或节能产品。

  加强交通节能,发展城市公交和环保型小排量汽车,加快淘汰能耗高、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辆;配合国家重点项目的研究、开发、示范、试点,完善现有的配套技术,重点支持具有广泛节约和替代前景的生产技术;改善北京路网和路口节点布置,创造顺畅的道路交通条件,减少机动车涌堵,节约燃油,减少污染。

  强化管理节能,完善节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。根据国家节能法修订并完善北京市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办法;强化节能监管,出台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价和审查管理办法;研究制定节能强制标准和建立能效标识制度;建立节能监察队伍,依法对重点用能单位实行用能定额管理和监测;加快建筑供热计量和收费制度改革。

  三是继续调整能源结构。

  按照“优质化、可持续、经济合理、因地制宜”的调整原则,不断提高优质能源在总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,优质能源比重由2005年的57%提高到2010年的70%以上。

  因地制宜,多能互补,重点扶持,政策配套,大力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,到2010年,实现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量260万吨标准煤/年。其中,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达到200万吨标准煤,重点发展地热能、太阳能热、生物质能和风能。实现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4000万平方米,约占全市总供热面积的6%。推广太阳能热水器540万平方米,发展农村户用高效生物质颗粒燃料10万吨。

  大力发展电力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,优化能源结构,改善生态环境。实施“总量控制,分区发展,全程管理,清洁高效”的举措,改善燃煤利用结构,控制燃煤的污染物排放总量。到2010年,电力、天然气在终端能源消费中所占比重分别为38%和11%。

  四是统筹城乡能源发展。

  按照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(2004年—2020年)》的战略布局,统筹城乡能源发展,促进新农村建设。

  完善郊区电网体系,增强电力供应能力和提高供电安全性。

  进一步提高近郊新城天然气供应水平。远郊新城因地制宜建设天然气管网,发展生活用气;在天然气管网覆盖不了的地区,发展液化石油气。

[来源:来自网络] [作者:北京市发改委] [日期:08-03-25] [热度: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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